2009年新疆艺术联考填报志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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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自:新疆招生办 2008-12-18 12:59:32 |
填报志愿 17、美术类专业考生,获得《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》(若院校在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,则考生须在获得《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》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)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(专业)美术类本科专业志愿和高职(专科)专业志愿;获得《区统考高职(专科)专业合格证》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(专业)美术类高职(专科)专业志愿(中央戏剧学院、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除外)。 未获得《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》、《区统考高职(专科)专业合格证》的考生不得填报以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(专业)志愿;若填报,该志愿无效。 非美术类专业考生,获得校考合格证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非美术类(专业)志愿。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,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它批次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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